question-icon 新设合并员工是否有补偿金?

我们公司最近要进行新设合并,我有点担心自己的权益。我想知道在这种公司新设合并的情况下,员工会不会有补偿金呢?不太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心里没底,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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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新设合并员工是否有补偿金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新设合并的概念。新设合并指的是两个或多个公司合并成一个新的公司,原有的公司都不再存在。 对于员工而言,公司新设合并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也就是说,在公司新设合并后,如果新公司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员工正常继续工作,那么这种情况下通常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员工可能会获得补偿金。比如,新公司与员工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且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按照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新设合并员工是否有补偿金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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