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并购人员需要赔偿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听说公司要被并购了。我挺担心的,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们员工会不会得到赔偿啊?是不管怎样都有赔偿,还是得看具体情况?要是有赔偿,标准又是什么呢?实在不太懂,希望能有人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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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司并购时人员是否需要赔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要明确一个法律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这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公司并购,原劳动合同是继续有效的,这种时候公司一般不需要对员工进行额外赔偿。 但是,如果在公司并购过程中出现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就要进一步看解除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多种情况,比如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等。要是符合这些情况,新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新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未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或者违反法律明确禁止解除合同的规定,像解雇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员工等,那么新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 总之,公司并购人员不一定都有赔偿,关键在于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以及解除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补偿或赔偿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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