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暴了应该如何求助?


当遭遇家暴时,以下是一些可行的求助途径和方法,并且有相应的法律依据作为支撑。 首先,可以向身边的人或机构求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这些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比如,受害人所在单位可以对加害人进行教育和劝诫;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进行调解,化解家庭矛盾;妇女联合会则能为受害人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和法律援助咨询等服务。 其次,报警也是非常重要的求助方式。公安机关对家暴有着明确的职责。依据该法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对于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会记录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这是认定家暴事实的重要证据。 再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会送达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协助执行。 另外,受害人还可以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的帮助。因为家暴不仅会对身体造成伤害,还会给受害人带来严重的心理创伤,心理咨询师可以帮助受害人缓解心理压力,走出心理阴影。 总之,被家暴后一定要勇敢地站出来,通过合法的途径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