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去开具遗产继承证明?


遗产继承证明,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法定程序,让相关机构来确认继承人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书面凭证。办理遗产继承证明,一般是进行遗产继承公证,公证机构会依法证明继承人继承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 办理遗产继承证明,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是准备材料: 1. 继承人身份证件,这是用来证明自身身份的必要材料,比如身份证、户口簿 。 2.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像注销的户口、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者火化证明等都可以。 3. 亲属关系证明,这个证明主要说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4. 财产权属证明,比如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帐户及证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细单、债券凭证、专利权证书等,用来表明要继承的财产情况。 5. 若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也需要提供。 接着前往公证处:所有继承人最好亲自到公证处提交上述材料。要是有继承人放弃继承,需附上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然后填写《公证申请表》:按照公证处的要求如实填写表格内容。 之后是公证员审核:公证员会对提交的材料和《公证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会出具《受理通知单》。根据通知单进行立案、编号、付费等事项。 最后领取公证书: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好的公证书。 不过,如果遗产继承存在纠纷,可能就需要通过打官司,拿到法院的判决或者调解书才行。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相关概念: 遗产继承证明:通过法定程序,由相关机构确认继承人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书面凭证。 遗产继承公证:公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和继承人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继承权的活动。 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优先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才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