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怎样才能把债务都给一个人?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我们有一些债务。我想把这些债务都归到对方名下,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具体要怎么做?是直接在离婚协议里写清楚就行,还是有其他复杂的手续和要求呢?希望能得到详细准确的解答。
展开


在离婚时想把债务都给一个人,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本来就该由欠债的一方自己承担。个人债务就是比如一方为满足个人生活消费,像自己买奢侈品、个人经营且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产生的债务。 要是夫妻共同债务,想都给一个人,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某笔债务由一方承担。不过要注意,这种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也就是说,债权人要是不知道你们的约定,或者不同意这个约定,依然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但承担了债务的一方,之后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另一种办法是能证明该债务虽然是以一方名义所负,但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并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这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也可以认定为是欠债方的个人债务,与另一方无关,比如一方因赌博欠下的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就可认定为个人债务。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所以,要是想把债务都给一个人,一定要先弄清楚债务到底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而且为了避免以后产生纠纷,建议最好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整个过程合法合规。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债权人:就是借钱给别人的人,有权要求欠债的人还钱。 追偿:就是承担了债务的一方,按照协议或法律规定,向本应承担债务的另一方追讨债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