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的医疗事故该怎么处理?
我家里人遇到了一起发生在40年前的医疗事故,当时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处理。现在想起来,不知道该从哪方面入手解决这个事情,也不清楚现在还能不能处理,想了解下具体的处理办法和流程。
展开


首先,我们要明确医疗事故的定义。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从时间跨度上看,这起医疗事故已经过去了4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在这起40年的医疗事故中,若从权利受损害之日起算已超20年,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予保护的,除非有特殊情况且经过法院根据申请决定延长。 不过,即使不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仍然可以尝试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与医院相关部门沟通,说明情况,看是否能就这起医疗事故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此外,还可以向当地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请求他们介入调解。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有职责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和处理,他们可以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促进问题的解决。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医疗纠纷律师,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评估是否存在可以争取权益的特殊情形。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