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后不想走保险该怎么处理?


当发生交通事故被撞且不想走保险时,以下是详细的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要确保现场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同理,普通道路上发生事故后,应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避免二次事故。这一步很关键,能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接着,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留证。拍摄车辆的整体位置、碰撞部位、车牌号码等信息。照片要清晰反映事故的全貌和细节,这将作为后续处理的重要证据。因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时,应当记录事故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内容,并共同签名。拍照留证有助于准确记录这些信息。 之后,和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赔偿事宜。双方要明确责任归属,根据车辆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金额。如果双方对责任和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可以签订书面的赔偿协议,明确赔偿方式和时间。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所以在协商赔偿时,要清楚责任和赔偿的法律规定。 如果协商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介入处理。交警会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进行勘查、调查,然后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双方可以根据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事宜。总之,在处理过程中要依法依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