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交了诚意金后不想买了该怎么办?
我之前打算买套二手房,就交了诚意金。但现在我改变主意不想买了,又担心这诚意金要不回来。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应该怎么做才能尽量挽回损失,所以想问问大家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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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买二手房交了诚意金后不想买了该怎么办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诚意金的概念。诚意金并非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它实际上是买方为了表达购房的诚意而交给卖方或者中介的一笔款项。它和定金有所不同,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定金。而诚意金通常不具备这样的担保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当你交了诚意金后不想买这套二手房了,关键要看你和卖方或者中介之间有没有关于诚意金的书面约定。如果书面协议中明确约定,在你不想买房的情况下,诚意金不予退还,那么在法律上你可能很难要求对方返还这笔钱。因为这是双方自愿达成的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然而,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你可以尝试和卖方或者中介进行协商。从法律公平原则的角度出发,诚意金本质上是你为购房表达的一种诚意体现,既然现在你不想购房了,在没有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对方应该将诚意金退还。在协商过程中,你可以向对方说明自己不想买房的合理原因,争取对方的理解。如果协商不成,你还可以考虑通过向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投诉来解决问题。这些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问题仍然无法解决,你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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