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买二手房交了定金后不想买了该怎么办?

我之前看中一套二手房,交了定金,可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不想买了。不知道这定金还能不能退,我要怎么做才能减少损失,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有哪些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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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定金是一个具有特定法律意义的概念。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当您作为给付定金的一方,交了定金后不想买这套二手房了,从法律上来说,一般是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的。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在定金合同里有特殊约定,比如约定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可以退还定金,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另外,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例如房屋因自然灾害严重受损无法交易,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要是您不想购买该房屋,又想尽量挽回定金损失,您可以尝试和卖方进行友好协商。向卖方说明您不想购买的合理原因,争取卖方的理解,看是否能部分或全部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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