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二手房交了定金买家不想买了该怎么办?
我卖二手房,买家交了定金。但现在买家说不想买了,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事儿。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我能怎么做,定金能不退给买家吗?还是有其他的解决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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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家交了定金后又不想买了,这涉及到定金法则的应用。定金是一种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通俗来讲,就是为了保证合同能顺利履行,一方先给另一方一部分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二手房买卖场景中,如果买家交了定金后不想买了,就属于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这种情况下卖家有权不退还定金。因为定金起到了约束双方履行合同的作用,买家违约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不过,如果卖家与买家能友好协商,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定金问题。比如卖家考虑到买家可能有特殊原因导致不想购买,双方可以协商退还部分定金。但从法律严格规定来说,卖家有权利将定金据为己有。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卖家首先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愿意协商解决,也可以和买家就定金退还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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