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了定金后悔了还能退吗
我买二手房时交了定金,现在又不想买了,不知道这定金能不能退。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担心自己的钱就这么打水漂了,所以想问问在这种情况下定金到底能不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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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房交易中,定金是一个比较常见的概念。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简单来说,就是买房的人先给卖房的人一部分钱,来表明自己肯定会履行买房的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也就是说,如果是您交了定金之后后悔不想买了,这属于您这一方不履行约定,按照法律规定,您一般是无权要求退还定金的。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假如是因为卖房者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比如卖房者又把房子卖给了别人,那这种情况下卖房者就属于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他应当双倍返还您定金。 另外,如果合同中有一些条款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合同效力有问题,那么定金也是有可能退还的。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建议您先仔细查看购房合同的具体约定,也可以和卖房者进行友好协商,尝试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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