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定责后该如何处理?

前段时间我遭遇了交通事故,现在责任已经认定好了。我不太清楚后续该做些什么,比如赔偿怎么协商,需不需要走什么程序,要是和对方谈不拢又该咋办?想了解一下定责之后具体的处理办法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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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定责后,处理方式通常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是赔偿协商环节。双方就赔偿事宜进行友好沟通,确定赔偿金额。在赔偿范围上,要是有人身损害,包括因接受医治产生的各项费用及因无法正常工作导致的收入减少,具体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财产损失则根据实际受损情况确定。这是双方直接解决问题的方式,能节省时间和精力。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若双方无法就赔偿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寻求交管部门协助调解。交警部门会依据事故情况和相关规定,对赔偿问题进行协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 若上述两种途径都不能解决争端,那么可以选择司法诉讼。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诉讼过程相对复杂,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财产损失评估报告等。而且要注意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效是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起诉的条件和程序等内容。 如果是全责方,在有保险的情况下,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超出部分自己承担。若为无责方,配合对方及保险公司处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即可。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商业险:车主自愿购买的,用于补充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的保险,常见的有第三者责任险等,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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