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做肠镜死亡该如何处理?

我陪家人去做肠镜检查,没想到人却在检查过程中去世了。我们一家人都慌了,完全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层面该如何处理,要走哪些流程,我们的权益该如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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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做肠镜死亡的情况,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要及时封存相关病历资料。病历是医疗过程的重要记录,对于后续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至关重要。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患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阅、复制病历资料。封存病历可以防止医疗机构篡改或销毁可能对患者不利的记录。 其次,进行尸检。尸检能够明确死亡原因,确定患者的死亡是否与做肠镜的医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如果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之后,可以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在明确死亡原因后,患者家属可以与医疗机构就赔偿等问题进行沟通协商。双方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和赔偿方式。 若协商不成,患者家属可以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医疗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其调解具有专业性和中立性。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 最后,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患者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患者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 总之,做肠镜死亡的处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法律环节和专业知识。患者家属要冷静应对,及时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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