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申请破产后债务如何处理?
我是一家公司的法人,由于经营不善,公司面临巨大的债务压力,打算申请破产。但我不知道申请破产后这些债务该怎么处理,是不用还了,还是有其他的解决办法?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帮我解答一下。
展开


法人申请破产后,债务的处理是一个有明确法律规定和流程的事情。首先,得明白法人破产是指法人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清理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法人申请破产后,会进入破产程序。第一步是要成立管理人,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其职责是接管法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法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法人的内部管理事务等。 接着,管理人会对法人的财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评估。法人的财产会被划分为破产财产,这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法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法人取得的财产。 然后是债权申报。债权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之后,就是债务的清偿顺序了。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最后,当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管理人会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管理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此时,法人的主体资格消灭,未清偿的债务也不再清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