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开除公职人员的社保该如何处理?
我原本是公职人员,最近被开除了公职。现在很担心自己的社保问题,不知道之前交的社保还算不算数,之后该怎么继续交,是和普通职工一样交吗?希望了解一下被开除公职后社保的具体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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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职人员被开除公职后,社保的处理是一个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不同社保类型的处理方式。 首先是养老保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是累计计算缴费年限的。被开除公职前,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是记录在个人账户中的。被开除后,之前的缴费年限依然有效,不会清零。如果后续找到了新的工作,新单位会继续为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会和之前的累计起来。要是没有找到工作,也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己缴纳养老保险。 其次是医疗保险。同样依据《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险也是累计计算缴费年限的。被开除公职后,若进入新单位工作,新单位会接着缴纳职工医保;若选择自己缴纳,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不过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在报销比例和待遇上有所不同。 对于失业保险,一般来说,被开除公职后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根据《失业保险条例》,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在被开除公职后,由于不再存在劳动关系,这两项保险通常会暂停。如果后续重新就业,新单位会为其重新缴纳。 总之,被开除公职人员不用过于担心社保问题,之前的缴费记录会被保留,并且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继续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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