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在离婚时该如何处理?


在处理夫妻债务离婚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白夫妻债务的类型,主要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不同类型的债务在离婚时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例如,夫妻双方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借钱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像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孩子学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双方首先要用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如果共同财产不够还,双方可以商量怎么分担剩下的债务,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比如一方在婚前的欠款,或者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等。这些债务通常由负债的一方自己承担偿还责任,另一方没有义务帮忙偿还。 在实际生活中,确定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有时并不容易,可能会产生争议。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来进行认定和判决。同时,在处理债务问题时,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