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医疗事故鉴定?
我之前在医院看病,感觉医生的治疗方式有问题,怀疑可能是医疗事故。现在想办理医疗事故鉴定,但是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流程,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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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医疗事故鉴定,首先需要了解其相关概念。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办理医疗事故鉴定主要有以下两种途径。一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当医患双方对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及事故等级等存在争议时,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在这种情况下,医患双方需签订委托书,提交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包括患者的病历资料,如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等,以及医患双方的陈述材料等。 另一种途径是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如果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医患双方一方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具体的办理流程大致如下:第一步,当事人向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第二步,医学会会在规定时间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会通知当事人缴纳鉴定费用。第三步,医学会会组织专家鉴定组,一般专家鉴定组由相关专业的医学专家组成。第四步,专家鉴定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材料、陈述及答辩等情况进行讨论分析,然后作出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会以书面形式出具,对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事故等级等作出明确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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