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该如何处理?


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因对治疗方案与治疗结果有不同的认知而导致的纠纷等。当遇到医疗纠纷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是协商解决。这是最简单、最直接的处理方式。医患双方可以就争议的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提出各自的解决方案,争取达成一致。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快捷、灵活,能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协商解决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作为中立的第三方介入,组织医患双方进行调解。其调解结果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 还可以申请行政调解。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行政调解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规范,对纠纷进行处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医患双方经人民调解达成一致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医患双方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若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是解决医疗纠纷的最终途径,人民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进行审理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如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当事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诉讼活动。 此外,在处理医疗纠纷的过程中,患者及家属要保持冷静和理智,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问题,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同时,医疗机构也应当积极配合处理纠纷,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