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医疗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我去医院看病,治疗后感觉效果和医生说的相差很大,还出现了一些额外的问题。我怀疑这可能是医疗纠纷,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想问下发生医疗纠纷后,具体应该怎么处理呢?是直接找医院理论,还是有其他正规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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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可通过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首先,协商解决。医患双方可以就争议的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尝试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这是最直接的方式,双方可以面对面交流各自的观点和诉求。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 若协商不成,可申请人民调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安排专业的调解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对双方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还可以申请行政调解。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也可以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主管部门会依据职权和相关规定,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和调解。 如果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患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医疗纠纷。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此外,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要注意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包括病历资料、检查报告、收费凭证、医患沟通记录等。这些证据对于明确责任和维护自己的权益非常重要。同时,要保持理性和冷静,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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