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重新计算羁押期限该如何办理?
我涉及一个案子,公安说要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我不太懂这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他们重新计算羁押期限该走什么流程。我就想知道,公安办理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有啥要求和步骤,会不会随便延长我的羁押时间呢?
展开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概念。羁押期限指的是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限制。而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就是在特定情况下,原来计算的羁押期限不算了,要重新开始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当出现一些法定情形时,公安机关可以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比如,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这里的“另有重要罪行”,指的是与原来立案侦查的罪行性质不同,或者虽然性质相同但能单独构成犯罪的其他重要罪行。 公安机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办理流程是有严格规定的。当公安机关发现需要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情形时,应当制作《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写明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且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之后,要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副本送达人民检察院。这一过程体现了法律对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严格把控,确保权力的行使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此外,人民检察院也会对公安机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行为进行监督。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不当的,有权提出纠正意见。这就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公安机关随意延长羁押期限。所以,并不是公安机关可以随意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它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来办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