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办理交强险发生事故该怎么处理?

我开车上路没买交强险,结果出了事故,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事情。我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责任是怎么划分的,我需要承担哪些赔偿,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来指导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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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强险事故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未办理交强险发生事故的处理办法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交强险是什么。交强险的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它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它具有强制性,所有上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购买。 如果未办理交强险就发生了事故,首先涉及到的就是赔偿责任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本来应该由交强险承担的那部分赔偿责任,现在要由投保义务人,也就是车主自己来承担。 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赔偿额度。在有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0.2万元;在无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则按照双方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来分担。 举例来说,如果车主小王没买交强险,在一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对方的损失经过核算,死亡伤残费用为20万元,医疗费用为2万元,财产损失为0.3万元。那么小王首先要在交强险有责责任限额内赔偿死亡伤残18万元、医疗费用1.8万元、财产损失0.2万元,总共20万元。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即死亡伤残2万元、医疗费用0.2万元、财产损失0.1万元,按照双方的责任比例,假设小王承担70%的责任,那么小王还要再赔偿(2万 + 0.2万 + 0.1万)× 70% = 1.61万元。所以小王总共要赔偿20万 + 1.61万 = 21.61万元。 此外,未办理交强险上路还会面临行政处罚。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车主们一定要及时办理交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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