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认定贿赂行为的犯罪记录?

我涉及到一个跟贿赂相关的事情,不太清楚这个贿赂行为的犯罪记录是怎么认定的。不知道是依据哪些证据,还是有特定的流程来认定呢?我想了解清楚认定的具体方式,好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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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贿赂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认定贿赂行为的犯罪记录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贿赂行为。贿赂行为主要分为行贿和受贿,行贿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受贿则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在认定贿赂行为的犯罪记录时,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据可以包括书证,比如行贿受贿过程中的合同、发票、账本等;物证,像贿赂的财物本身;证人证言,了解贿赂行为情况的人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如对财物价值的鉴定等;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例如相关的录音、录像、电子邮件等。这些证据需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贿赂行为的存在。 从法律程序上来说,一般先由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立案侦查。在侦查阶段,执法部门会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如果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会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如果最终判决有罪,那么就会形成犯罪记录。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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