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纠纷中如何鉴定伤情?

我在医院治疗后感觉身体出现了问题,怀疑和医院的治疗有关,现在和医院产生了医疗纠纷。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去鉴定我的伤情,具体有哪些流程和要求,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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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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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纠纷中,伤情鉴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有助于明确责任,为后续的处理提供依据。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医疗纠纷中伤情鉴定的相关内容。 首先,要了解伤情鉴定的主体。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也就是说,通常是由医学会来进行医疗纠纷的伤情鉴定。 其次,是鉴定的流程。第一步是提出申请。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如果是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第二步是受理。医学会会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如果受理,会通知双方提交相关材料。第三步是材料准备。医患双方需要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病历资料、检验报告等。第四步是鉴定。医学会会组织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 最后,关于鉴定的时间。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总之,在医疗纠纷中进行伤情鉴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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