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鉴定工伤以及工伤是否需要赔偿?


工伤的鉴定及赔偿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以下为您详细解答: **一、工伤的鉴定流程** 工伤鉴定一般分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两个步骤: 1. **工伤认定**: - **申请时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提交材料**: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 **认定结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会根据审核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一般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2. **劳动能力鉴定(若伤情影响劳动能力)**: - **申请条件**: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申请材料**:需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提供《工伤认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医疗机构诊治工伤的有关资料。 - **鉴定结果**: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相关标准,对工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作出鉴定结论,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二、工伤是否需要赔偿及赔偿相关内容** 职工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依法应当享受工伤赔偿待遇。工伤赔偿的责任主体及具体赔偿项目根据用人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费有所不同: 1. **用人单位已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情况**: -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 劳动能力鉴定费。 - **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 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的费用,都将由用人单位承担。 总之,工伤鉴定有明确的流程和标准,一旦鉴定为工伤,劳动者依法应获得相应的赔偿。如果在工伤认定或赔偿过程中遇到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或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寻求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