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取保候审制度?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目前,取保候审制度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其功能的有效发挥。例如,适用条件不够明确,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条件,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导致不同地区、不同司法人员对适用条件的理解和把握存在差异。 在保证金制度方面,存在收取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有些地方保证金数额过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而有些地方保证金数额过低,又无法起到应有的约束作用。并且,保证金的退还程序不够完善,存在退还不及时等情况。 执行监管也存在漏洞。部分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如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干扰证人作证等,但由于监管措施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为了完善取保候审制度,首先要明确适用条件。可以通过制定司法解释或指导性案例,对“社会危险性”等模糊概念进行细化和量化,为司法人员提供具体的操作标准。例如,明确列举哪些情形属于“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哪些情形属于“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 完善保证金制度也至关重要。应制定统一的保证金收取标准,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保证金数额。同时,简化保证金退还程序,明确退还的时间节点,确保保证金能够及时退还。 加强执行监管是关键。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电子监控、定位系统等,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实时监管。同时,加强对保证人的监督,明确保证人的责任和义务,对于不履行保证义务的保证人,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外,还可以建立取保候审风险评估机制。在决定是否适用取保候审时,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进行科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适用取保候审以及采取何种监管措施。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取保候审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在完善取保候审制度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循该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同时根据实践中出现的问题,适时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修订和完善,以提高取保候审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更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刑事诉讼的正常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