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员工怂恿我让公司把我开除,该怎么办?


当面临老员工怂恿让公司开除自己这种情况时,首先要明确这种做法可能存在诸多不利因素。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按照老员工说的故意犯错让公司开除,一旦符合上述条款,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就是说,如果是公司正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这些情况,劳动者可以获得相应经济补偿。 所以,不建议听从老员工的怂恿故意犯错。如果自身想离开公司,可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除劳动合同,这样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若在工作中遇到其他问题,也可通过与公司沟通、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等合法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