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后该如何继承?
我家的房子最近被拆迁了,有一笔拆迁补偿款。家里几个兄弟姐妹对这笔钱的继承有不同意见,我不知道该按照什么规则来分配继承。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房屋拆迁后是怎么进行继承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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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后的继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讲解。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房屋拆迁后的继承本质上是对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财产权益的继承。当房屋被拆迁时,原房屋所有权人的权益通常会转化为拆迁补偿款、安置房等形式。 对于继承的方式,主要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拆迁后的财产。比如遗嘱中指定将拆迁补偿款或安置房给予某一个子女,那么就由该子女继承相应的份额。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是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这些规定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三十条中有明确体现。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继承人之间对于拆迁后财产的继承分配产生争议,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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