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如何解读?


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在当今网络时代愈发常见,为了正确审理此类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面为您解读这个司法解释中的一些重要内容。 首先,明确了网络侵权的范围。该司法解释所指的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是指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他人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人身权益引起的纠纷案件。也就是说,当您在网络上遇到这些权益被侵害的情况,都可以依据此司法解释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有人在网上恶意编造虚假信息损害您的名誉,您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 其次,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根据该司法解释,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这就给网络服务提供者施加了一定的义务,要求他们在接到侵权通知后及时处理,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比如,您发现某网站上有侵害您名誉权的内容,您通知网站管理者删除,而他们没有及时处理,那么网站管理者就要对损害扩大的部分负责。 再者,对于侵权证据的规定。在网络侵权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往往比较困难。该司法解释规定,原告起诉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以涉嫌侵权的信息系网络用户发布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请求及案件的具体情况,责令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人民法院提供能够确定涉嫌侵权的网络用户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等信息。这为被侵权人获取侵权证据提供了一定的保障,方便您在维权时能够找到侵权人。 另外,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造成他人精神损害,被侵权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确定。这意味着,当您的人身权益在网络上受到侵害并遭受精神痛苦时,您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具体赔偿数额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总之,《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为网络环境下人身权益的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在遇到网络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况时,您可以依据该司法解释,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