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翻他人的外观专利?


要推翻他人的外观专利,首先我们要明白外观专利的含义。外观专利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所享有的专利。 要推翻他人的外观专利,常见的途径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这就好比在法庭上,如果有人觉得某个判决不合理,可以提出申诉一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而对于外观设计专利来说,《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这里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所以,如果要推翻他人外观专利,你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该外观专利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比如找到在该专利申请日之前就已经公开的相同或类似的外观设计,像产品宣传册、广告、展会资料等。又或者证明该外观设计与你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比如你有在先的著作权等。 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需要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专利复审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查和裁决。整个过程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并且要有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来支持你的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