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死亡证明如何开具?
我家里有人遭遇了医疗事故去世了,现在需要开具死亡证明去处理后续的很多事情,但是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操作。想了解一下,医疗事故的死亡证明具体要怎么开,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找哪些部门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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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后,开具死亡证明是一个重要的法律程序,它涉及到对死亡事实的确认和相关权益的处理。以下是详细介绍: 首先,如果患者是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规定,医疗机构会负责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一般情况下,当患者在医院因医疗事故死亡,经治医生会按照规范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内容涵盖死者的基本信息、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等。这个证明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后续办理丧葬、户口注销等手续的重要凭证。 其次,若对死因有异议,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经过尸检后,由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出具尸检报告和死亡证明。尸检的目的是明确死亡原因,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医疗行为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 最后,如果患者不是在医疗机构内死亡,而是在医疗事故发生后被送至医疗机构时已经死亡,或者在家中、其他场所死亡等情况。家属需要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和鉴定。在确定死亡原因与医疗事故有关后,再按照规定开具死亡证明。一般可能需要提交患者的病历资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等相关材料。 总之,开具医疗事故的死亡证明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以确保证明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在整个过程中,家属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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