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判断是否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我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冲突情况,对方和我发生了肢体接触,我不太确定这算不算是故意伤害我身体。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到底怎么去判断这种行为,是看行为造成的结果,还是对方的主观想法,又或者是其他方面呢,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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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判断是否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首先,要有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就是说,实实在在地对别人的身体造成了影响,不管是直接动手,比如拳打脚踢,还是通过其他间接方式让他人身体受伤,都算。例如,故意把人绊倒导致其摔伤,这就是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其次,该行为必须是违法的。如果某种致伤行为是法律允许的,那就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像正当防卫,在合理限度内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伤害,这是法律赋予我们保护自己的权利,不算故意伤害。比如有人正在对你进行暴力抢劫,你为了保护自己反抗过程中打伤了抢劫者,只要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就不属于故意伤害。 最后,对他人身体造成的损害要达到一定程度。伤害程度分为轻伤、重伤和死亡三种情况。只有达到轻伤及以上,才构成故意伤害罪。这里解释一下轻伤,它是指由于物理、化学以及生物学等不同的外部影响因素作用于人体,从而导致组织器官结构遭受相对严重的损毁或部分功能出现障碍,但又没达到重伤程度,也不属于轻微伤的损伤类型。重伤则是指使受害者肢体残缺、毁坏外貌、失去重要器官功能等对生命健康有重大影响的伤害。 从主观方面来说,故意伤害罪要求行为人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就是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让别人受伤,还希望这种结果发生;间接故意是虽然没主动追求伤害结果,但清楚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别人受伤,却还是放任这种情况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另外,关于犯罪主体,故意伤害罪的实施者是一般主体,只要是符合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构成此罪。不过对于年龄在14周岁至16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如果他们做出了对他人身体造成重伤乃至致死的行为,那么他们仍然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未满18岁的人犯罪,只能作为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 相关概念: 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确知道自己的行为将对受害者产生身体上的伤害,并对此抱有期望或放任其发生。 间接故意:行为人虽然没有积极地去追求伤害的结果,但是他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给他人带来身体上的伤害,却仍然选择了放任这种情况的发生。 轻伤:由于物理、化学以及生物学等不同的外部影响因素作用于人体,从而导致组织器官结构遭受相对严重的损毁或部分功能出现障碍,但是尚未构成重伤也不属于轻微伤的损伤类型。 重伤:指使受害者肢体残缺或毁坏其外貌,使其失去听觉、视觉或其他重要器官功能,以及其他对受害者生命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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