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4天公司不算工资合法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之前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请假治疗了4天,结果发工资的时候发现这4天公司没给算工资。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呀?想了解一下法律在这方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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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4天公司不算工资是不合法的。 首先来解释一个法律概念“停工留薪期”,简单说就是职工因为工作受伤或者患上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去接受工伤治疗的这段时间。在这个期间,员工是能享受全勤的工资福利待遇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这就意味着,只要是在停工留薪期内,不管是4天还是更长时间,公司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停发工资福利,不然就属于违法行为,也就是没有按时、足额地给员工发工资。 如果遇到公司这种不合法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办法维权:一是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这也不影响获得工伤赔偿;二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也就是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三是积极申请仲裁,如果用人单位不执行劳动监察大队的处理决定,劳动者可以委托律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概念: 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期间,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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