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几天班辞职了,用人单位不给工资该怎么办?


当遇到上几天班辞职后用人单位不给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的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以平和、理性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这种方式较为温和,可能会节省时间和精力,并且在一些情况下能够快速解决问题。 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机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局等部门进行投诉,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考勤记录、工作成果、与用人单位沟通的记录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劳动者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写明自己的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若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向法院起诉。 另外,在企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下,劳动者除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之外,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依法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只要劳动者付出了劳动,无论工作时间长短,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例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