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医疗事故责任?


判断医疗事故责任,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首先,要明确医疗事故的定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这意味着判断医疗事故责任,要先看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和过失。 从违法行为方面来说,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需要遵守一系列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规定。比如,医生在手术前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各项检查和评估,护士在用药时要遵循正确的流程和剂量。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就可能存在过错。 而过失的判断相对复杂一些。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患者损害结果,但因为疏忽而没有预见。例如,医生没有仔细查看患者的过敏史就使用了可能过敏的药物。过于自信的过失则是指医务人员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不良后果,但轻信能够避免。比如,医生明知患者身体状况不适合某种高风险手术,但认为凭借自己的经验可以成功,还是进行了手术,最终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 此外,还要确定损害结果与医疗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所遭受的人身损害必须是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直接导致的。如果患者的损害是由其他原因引起的,比如自身疾病的自然发展,就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在实际判断过程中,通常会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确定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