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款洗钱会怎么判?


在法律上,诈骗款洗钱的行为涉及到两个重要的罪名,分别是诈骗罪和洗钱罪。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判罚情况。 首先是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来说,当诈骗的金额达到一定的标准,就会按照不同的量刑幅度进行判罚。这里的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标准,会由各地区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来确定。 其次是洗钱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提供资金帐户的;(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四)跨境转移资产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果一个人既实施了诈骗行为,又对诈骗所得进行了洗钱操作,那么通常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来处理。也就是说,法院会分别对诈骗罪和洗钱罪进行量刑,然后将两个刑罚合并执行。不过,在实际的司法审判中,具体的判罚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犯罪的情节、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例如,如果犯罪人在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