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同时的交通事故如何判决?


在交通事故中同时涉及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时,法院的判决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中刑事责任的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来说,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比如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此外,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等情形之一的,也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接着,再说说民事责任的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民事责任主要是对受害者进行赔偿,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处理一般遵循“先刑后民”的原则。也就是说,先由司法机关对肇事者的刑事责任进行审理和判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受害人没有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这样可以确保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同时也能对肇事者的违法行为进行应有的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