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在工地发生工伤该如何进行赔偿?


长期在工地发生工伤,赔偿流程及相关内容如下: **赔偿流程**: 首先,应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代表一方向当地社保管理局或劳动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在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送达相关方及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着,凭借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及医疗费用支出及其他相关财务凭证,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赔偿申请。最后,根据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具体费用,获取相应的赔偿金。 **赔偿项目及标准**: 1.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等。 2.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最长不超过12个月,情况严重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12个月。 3. **护理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由单位负责或支付护理费。评残后如果需要生活护理,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领生活护理费。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工伤保险基金会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五级伤残能拿到本人工资的18倍。 5. **伤残津贴**:如五级和六级伤残的职工,单位不好安排工作,伤残津贴由单位支付,五级伤残的津贴是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是60%。若实际金额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低,由单位补足差额。 6.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例如在广东省,五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本人工资的10倍,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本人工资的50倍;在江苏省,五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定额20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9.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