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监庭应该如何调解、和解案件?


在司法程序中,审监庭主要负责再审案件的审理工作,调解与和解是解决再审案件的重要方式。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审监庭调解、和解案件的具体做法。 首先,审监庭要充分做好调解、和解的准备工作。这包括全面了解案件的基本事实,掌握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通过查阅原审卷宗,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以及之前的审理情况。同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心理预期和实际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所以审监庭在准备阶段就要遵循这一原则,为后续的调解、和解奠定基础。 在调解、和解过程中,审监庭会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沟通协调。一方面,会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进行交流,让他们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想法,审监庭居中进行疏导和协调,引导双方寻求共同的利益点和解决方案。另一方面,也会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他们的底线和可以做出的让步,然后在中间传递信息,促进双方达成共识。 审监庭在调解、和解时,还会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这些方案既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又要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实际利益和诉求。例如,在涉及赔偿的案件中,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确定合理的赔偿范围和金额,供双方参考。如果双方对调解方案达成一致,审监庭会制作调解协议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生效,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果在调解、和解过程中遇到困难,审监庭也会灵活应对。比如,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士或基层组织参与调解,借助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社会资源,帮助双方解决问题。对于一些争议较大、难以调解的案件,审监庭也不会强行调解,而是会及时进行审理和判决,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审监庭调解、和解案件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促进案件的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