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纠纷如何调解?


劳动争议纠纷的调解,是指在第三方的主持下,促使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劳动争议纠纷调解的相关内容。 ### 调解组织 劳动争议调解可以由以下组织进行:一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是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是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 申请调解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提出申请的时间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 ### 调解过程 调解组织在受理调解申请后,会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调解组织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分清是非责任。 ### 调解协议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劳动争议调解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该法第十条规定了调解组织的类型,第十二条规定了调解申请的方式,第十四条规定了调解协议书的制作和效力等内容。通过这些法律规定,保障了劳动争议调解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