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在女方家该如何迁出?


离婚后若要将户口从女方家迁出,不同的落户情况有不同的操作流程,但大致步骤如下: 首先是一般情况,需要先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准予迁入的许可证书,也就是准迁证。这一步主要是迁入地派出所确认你符合他们那里的落户条件,才会给你开这个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 拿到准迁证后,回到原户口所在地(女方家所在)的派出所,把准迁证交给户籍警务人员。他们确认无误后,会对你在原户籍的资料进行注销处理,并开出一份户口迁移证明。 最后,拿着这份户口迁移证明前往计划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完成户口的正式落户手续。 如果是想迁回自己的原户籍地,在材料准备上,通常要准备本人的户口簿、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离婚证等。如果有工作单位接收户口,想迁到单位集体户,除了上述基本材料,还需要单位开具的接收证明等相关材料。 如果涉及到孩子户口迁移,协议离婚的话,要先到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孩子已上户口,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然后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再到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接着凭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最后持《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的,先持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持户口本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准迁证上签署准予迁出意见,再将准迁证交迁入地派出所。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这就说明离婚后户口变动需要按规定申报。 相关概念: 准迁证:是迁入地派出所开具的,允许你将户口从原户籍迁入到该地区的证明文件。 户口迁移证明: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根据准迁证等材料,对你原户籍注销后,开具的证明你可以去迁入地落户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