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事故后该怎么谈判?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现在不知道该如何和医院谈判。担心自己谈判时没有策略,拿不到应有的赔偿。想了解谈判的流程、技巧,还有该注意些什么,希望能得到专业的建议,让我在谈判中争取到合理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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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医疗事故后进行谈判,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首先,得明白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而医疗事故赔偿,则是医疗机构因医疗事故对患者进行的经济补偿。 在谈判前,你要做好充分准备。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你可以先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这些是证明医疗事故存在和严重程度的关键。同时,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自己应得的赔偿项目,像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 谈判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表达。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你可以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并给出相应的依据。如果医疗机构提出解决方案,你要仔细考虑是否合理。如果觉得不合理,不要轻易妥协,可以继续协商。 若谈判陷入僵局,不要慌张。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就是说,你还可以通过行政调解或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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