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找医院谈判该怎么做?
我遇到了医疗事故,想找医院谈判,但是不知道该从哪些方面入手,也不清楚谈判的流程和技巧。担心自己在谈判中处于劣势,无法为自己争取到合理的赔偿和解决方案。想了解一下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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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遭遇医疗事故后与医院进行谈判,可按以下步骤和要点进行。首先,准备好充分的资料。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你需要收集包括病历、检查报告、费用清单等与此次医疗事故相关的所有资料。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这些资料是你谈判的基础,能证明医疗事故的存在和严重程度。其次,明确自己的诉求。诉求要合理合法,比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对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有详细规定,例如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误工费根据患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再次,选择合适的谈判人员和时间。可以自己去谈判,也可以委托家属或者律师。谈判时间要选择医院相对不那么繁忙,且相关负责人能够参与的时候。在谈判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清晰表达自己的诉求和理由。如果医院态度消极或者拒绝合理赔偿,不要急于妥协,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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