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合同纠纷该如何取证?


在诈骗合同纠纷中,取证是非常关键的环节,它能够帮助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取证方法和依据。 首先是书证,这指的是能够以其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比如合同文本,它详细记录了双方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合同条款存在明显不合理或者欺诈性表述,那就是重要的证据。此外,往来的信函、邮件、短信等通信记录也属于书证,这些可以证明双方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沟通情况,看是否存在欺诈的迹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书证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其次是物证,即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在诈骗合同纠纷中,可能涉及到的物证有合同标的物。比如,对方提供的货物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货物本身就可以作为物证。收集物证时要注意保持其原状,避免损坏或污染。 证人证言也是很重要的证据形式。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如果有第三人见证了合同签订或者履行过程中的诈骗行为,他们的证言能够为案件提供有力支持。但证人证言的证明力可能会受到证人与当事人关系、证人的认知能力等因素的影响。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认定证人证言,可以通过对证人的智力状况、品德、知识、经验、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等的综合分析作出判断。 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也不容忽视。视听资料包括录音、录像等,电子数据则涵盖了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或银行转账记录等。这些证据能够直观地反映双方的交易过程和沟通内容。在收集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时,要确保其来源合法,内容完整。依据相关法律,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最后,鉴定意见也可能在诈骗合同纠纷中起到关键作用。如果对合同的签字、印章的真实性有疑问,可以申请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机构会根据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作出科学的判断,其鉴定意见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