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时股东出资该如何交纳?


在公司成立时,股东出资的交纳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涉及到公司的正常运营和股东的权益。下面将详细介绍股东出资的交纳方式及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股东出资的方式多种多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于货币出资,股东应将货币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这意味着股东需要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和时间,把自己应出资的货币资金转到公司专门的银行账户中,并且要确保资金的来源合法合规。 对于非货币财产出资,就相对复杂一些。比如以实物出资,像机器设备、原材料等,股东需要对这些实物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作价后,要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也就是将实物的所有权从股东名下转移到公司名下。以知识产权出资,如商标权、专利权等,同样要进行评估作价,然后办理相应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使公司合法拥有该知识产权。 股东出资还需要遵循一定的时间要求。公司章程会规定股东的出资时间,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如果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这是为了保证公司的资金能够按时到位,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设立和运营。 此外,公司成立后,会有专门的机构对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证明。这也是确保股东出资真实、合法的重要环节。公司登记机关会对股东的出资进行审查,如果发现股东存在虚假出资等违法行为,会依法进行处罚。 总之,公司成立时股东出资的交纳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无论是货币出资还是非货币财产出资,都要确保出资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及时性,以保障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