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个人有两份工作时个税该怎么缴纳?

我同时有两份工作,一份在公司朝九晚五上班,另一份是兼职。我不太清楚这两份工作的收入,个税要怎么缴纳,是分开算还是合在一起算?有没有什么扣除标准和缴纳的流程呢?希望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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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份工作个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当一个人有两份工作时,个税的缴纳有相应的规定和流程。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基本的法律概念。应纳税所得额就是我们计算个税的基础金额,它是收入减去一些扣除项目后的数额。比如工资薪金所得,每月会有 5000 元的基本减除费用,还有专项扣除(像社保、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专项附加扣除(比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对于两份工作的情况,在平时预扣预缴阶段,两份工作的单位各自按照规定为员工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也就是每个单位分别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取得的收入,计算应预扣预缴的税款。比如在 A 公司每月工资 8000 元,没有其他扣除项目时,A 公司会先减去 5000 元的减除费用,剩下 3000 元按照对应的预扣率计算预扣预缴的个税。另一份工作所在的 B 单位也同样按照自己这边发放的工资来预扣预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在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汇算清缴就是把全年从各个地方取得的综合所得合并在一起,重新计算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平时已经预扣预缴的税款,多退少补。例如全年从两份工作一共取得收入 20 万元,减去全年 6 万元的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根据对应的税率算出全年应纳税额,和平时预扣预缴的总额对比。如果平时扣多了,就会退税给纳税人;如果扣少了,纳税人就需要补税。 所以,一个人有两份工作时,平时单位分别预扣预缴,年度终了进行汇算清缴。这样做可以确保个人准确缴纳个人所得税,符合税收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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