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怎样进行明知的推定?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就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关于帮信罪中“明知”的推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规定,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这就好比监管部门明确告诉某人其行为可能涉及帮助违法犯罪了,可这人还是继续干,那就很可能被认定是明知的。 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如果有人举报相关行为可能涉及犯罪,而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却不管不顾,这种不作为也能推断其明知。 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要是交易的价格不合理,或者交易方式鬼鬼祟祟、不符合常理,那就有可能被认定行为人心里明白这事儿不简单,很可能涉及犯罪。 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比如有人专门开发一个软件,这个软件就是为了方便别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那提供这个软件的人就很可能被推定为明知。 频繁采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的。如果一个人做这些事,明显是想躲开监管和调查,那也可以推断他心里知道自己干的不是合法事儿。 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同样,帮助别人逃避追查,也显示出其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是知情的。 另外,实践中对于多次出租、出售信用卡或者出租、出售多张信用卡的,结合其认知能力、既往经历、生活环境、交易对象等情况,也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相关概念: 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简称,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 明知:既包括确实了解到他人已用网络犯罪,也包含可能会用网络犯罪的推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