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辞退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新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
我被公司辞退了,心里很委屈,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新劳动法对于公司辞退员工这方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呀?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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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公司辞退时,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并且新劳动法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相应的规定。 首先,要明确公司辞退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辞退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例如,员工多次旷工、泄露公司机密等情况,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如果公司辞退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遇到公司辞退问题,劳动者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沟通。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辞退通知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来解决纠纷。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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