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感情不和离婚该如何证明?

最近正打算和另一半离婚,原因就是感情不和。但听说离婚得证明感情不和才行,不然可能离不了。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证明,想知道有哪些办法能证明我们感情不和,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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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如果要证明感情不和离婚,关键在于收集相关证据。首先得了解证据的类型,《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且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具体来说,有多种情况可作为证明感情不和的依据及相应证据收集方法: 若涉及家庭暴力,要提交法医鉴定,这能明确伤害程度;报警记录,是事发当时警方介入留下的记录;还有证人,比如邻居目睹家暴场景等,这些都能作为相关证据 。 要是涉及吸毒、赌博行为,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若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那就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等,这些书面材料能有力证明对方存在此类不良行为。 对于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情况,要收集相关的结婚证(若重婚涉及新的婚姻登记)、子女出生证(非婚生子女出生证明)、居住证明(如两人同居的租房合同)、相片(能直观反映两人共同生活状态)、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 如果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提交这些证据: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显示一方在外单独居住;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注意,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才行);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另外,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但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总之,要尽量收集多方面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来有力地证明夫妻感情不和,从而在离婚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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