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驳回不平等的离婚协议?

最近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对方拿出的离婚协议明显不平等,感觉自己权益受损。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该采取什么办法来驳回这份不平等的离婚协议,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法律依据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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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想要驳回不平等的离婚协议,首先要知道在法律上是有途径可以实现的。 在我国,法律规定协议、合同的签订应遵循公平、平等原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才具备法律效力。对于不平等的离婚协议,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书,最终是否准许撤销,由人民法院裁定。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也就是说,如果能证明离婚协议是在自己受胁迫,或者自己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况下签订的,且协议明显不公平,那就有权申请撤销。不过要注意撤销权的行使时间,《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也会消灭。 另外,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且离婚协议中不公平的内容是关于财产分割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如果是子女抚养等其他内容不公平的,可以另行提起诉讼,由法院重新判决。 总之,要驳回不平等离婚协议,关键是收集能证明协议存在可撤销情形的证据,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相关概念: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撤销权:是指当事人依照自己的意思变更或者消灭合同效力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就是受损害方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不平等离婚协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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