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如何约束担保方?


在租赁合同中约束担保方,是为了保障出租方或承租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当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担保方需按照约定承担相应责任。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约束担保方的方法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明确担保方式。担保方式主要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则是指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在租赁合同中,要明确约定担保方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其次,确定担保范围。担保范围通常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在租赁合同里,应清楚写明担保方对哪些费用承担担保责任,避免日后产生争议。 再者,约定担保期限。担保期限是指担保方承担担保责任的时间段。《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所以,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担保期限,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另外,规定担保方的义务和违约责任。在租赁合同中,应详细规定担保方的义务,如及时通知义务、协助履行义务等。同时,要明确担保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这样可以促使担保方认真履行担保责任。 最后,合同的签订和生效。租赁合同及担保条款应采用书面形式,由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